钱付3万多 家具拉不走 咋回事?

为了赶儿子结婚前把新房收拾好,张先生跑到百花门业买了家具灯饰,但钱付了,东西却拉不走。
这事得从1个月前说起。张先生说,儿子今年2月份就要结婚,婚房装好了,但家具还没买。2017年12月26日,他到太华北路的百花门业建材家居城买家具。在该商场二楼,张先生看中一家名为“卡迪曼整体定制家居”的店面,因为新房赶着要进家具及灯饰,定制来不及,便想着买样品。
为赶儿子婚期他购买了样品家具
张先生说,在这家店里,他买了沙发、衣柜、电视柜、茶几、灯具等,总共3.2万元。“当天,我付了10000元,元月2日,我到店里,看到店里的负责人谭某某将样品已开始打包,我想应该没问题了,便将余款2.2万元全部支付,两次都是通过这家店里的POS机刷卡完成。”张先生说,他们双方约定1月3日送货安装,却未见送货。
到1月5日,他找到店里,跟随店员一同去商场的办公处开出货凭证,可是商场管理方拒绝开凭证,说只有来了新的样品,旧的才能搬走。
然后,店里的负责人和店员都联系不上了。张先生再次找到商场管理方,被告知他们也联系不上店家,这店里的货就更不能搬走了,因为店面租赁者这么走了,签的三年租赁合同没履行完,算违约,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张先生说:“我来百花门业买东西,首先认的是这个商场,其次才是各个店面,店老板跑了,可我付了钱,家具就是我的,为什么不给我?”
昨日,华商报记者看到,该店面门紧锁着,透过磨砂玻璃门,隐约看到里面的家具有部分已打包,门上贴着旺铺招租的消息,还有一份商场客服部张贴的“要求该店面三天之内前来处理相关售后投诉”的通知。按照张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逐一拨打,该店一位谭姓负责人和一位孙姓店员的手机一个停机一个关机。
买了家具付了钱为什么不让拉走?
昨日,该商场客服部刘姓经理表示,百花门业开了15年,从来没遇到过哪家店面卖东西卖得所有样品一件不剩的,因为店主联系不到,“这家卖样品,连店里顶上的灯也卖了,这不符合常理,我们严重怀疑买家的这个订单(缴费单)的真实性。”刘经理表示,因为店主联系不上,他们也没有办法证实这订单的真假,东西肯定不能搬。即使要搬,店主也要把新的家具搬进场后,样品才能卖。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试图联系与商场签租赁合同的赵某某,但没结果。“他跟我们签了3年租赁合同,总共房租费是50多万元,这才干了一年,如果他不干了,那么按照合同,他还需付10万元的违约金呢,如果人找不到,店里的东西也能抵上一部分。”刘经理说,他已建议张先生走法律程序,该提供的资料都提供了,包括店面负责人的个人信息。
张先生对此很苦恼:“这说明商场的管理很混乱,商场允许店家收钱,我才将钱交到店里的,如果商场管理严格,不允许店家直接收钱,就不会出这样的事。”
律师:如果买家提供足够证据商场方应让搬走家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因百花门业商场与店主签订的是租赁合同,并非联营合同,且由店主自身收取货款,所以,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百花门业商场不承担法律责任,不应向买家张先生履行交货义务。
但是,百花门业商场管理方以只有来了新的样品,旧的才能搬走为由拒绝开出货凭证的说法不成立,因百花门业商场与店主之间的内部规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即买家,对买家不产生法律效力。因店内存有的货物样品不具有特定性,所以买家张先生需举出充分证据(比如缴费单与样品单号对应的相关证据)证明店内的货物样品就是卖给自己的,只有这样,买家张先生才有权将店内的货物样品拉走。如果买家张先生举出了充分证据证明店内的货物样品就是卖给自己的,百花门业商场仍不让拉走,那么百花门业商场将向买家张先生负法律责任。如果买家张先生举不出充分证据证明店内的货物样品就是卖给自己的,那么可将店主起诉于法院,要求店主退还货款或交付货物,并可申请法院对店内的货物样品予以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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