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儿童床不符合约定,家具公司构成违约被判退款

马女士为孩子定制实木儿童床,与家具公司谈好“不得裸露五金”等要求,可家具公司为防止木板变形,未提前沟通就改动了设计。裸露的T型加固筋与螺丝钉令马女士无法接受,提起诉讼要求家具公司退还货款。记者13日获悉,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家具公司未按照马女士的要求制作定制床,构成违约,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并判定商家退还马女士货款。
消费者马女士向一家家具公司定制儿童拼接床,明确要求床体护栏及各处边角做圆滑处理,外露部分不得留有尖角、不得裸露五金,避免划伤孩子。家具公司承诺仅在拼接床的隐蔽位置少量使用五金,所有细节待双方确认完毕后再开工生产。在收到最终效果图,并确认图中没显示任何外露五金后,马女士先行支付了一半货款1995元,剩余尾款在发货前结清。
两个月后,马女士在家具公司发来的组装视频中发现,床头内外及储物格内布满裸露的T型加固筋与突出螺丝钉,与效果图和双方约定明显不符。但家具公司并未就此改动与她进行沟通。
家具公司解释说,这一改动是为了防止木板变形,可以粘贴绒布进行补救。马女士觉得不好清洁,也影响美观,多次与家具公司沟通重新制作或折价等方案,但双方未达成一致,马女士只好另行购买了其他儿童拼接床。去年5月,马女士将家具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
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女士向家具公司定制儿童拼接床并支付定制款项,双方形成承揽合同关系。马女士对床体可接触部分的平整、光滑程度要求较高,明确不接受外露五金构件,家具公司在制作前也向马女士承诺,待所有细节都确认好后再开始生产。家具公司向马女士发送的效果图,未标注床体五金配件情况,也没有向马女士事先说明T型加固筋及螺丝钉的位置,未尽到事前告知与充分说明的义务。因此,家具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制作成品,构成违约。
因双方对马女士提出的重作、减价等方案未达成一致,且马女士已另置床具,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家具公司向马女士退还货款1995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家具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定制类产品应按约制作 擅自变更易构成违约
法官表示,定制类产品交易的核心价值在于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商家应严格依约制作产品。如商家未经消费者确认,擅自单方面修改设计、工艺、材质或结构,即便改动后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因未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定制需求,仍属于违约行为,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定制产品时,消费者应当及时与商家明确自身定制需求,包括具体尺寸规格、材质、制作工艺、安全要求、禁止性条款等,避免模糊性表述。同时要完整保存与商家的沟通记录、设计效果图、承诺凭证、付款单据等材料。商家应当遵守契约精神,如需变更合同约定,应及时告知并取得消费者同意。如因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改动成品导致违约,依法应当承担重作、修理、减少报酬、解除合同、退还货款等相应法律责任。
因履约瑕疵出现纠纷后,消费者与商家均应当积极协商采取整改、降价、修补等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及时固定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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