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定制家具甲醛超标 消费者获三倍赔偿

业主喜迁新居,购买了全套定制家具,可是刚入住就发生了孩子呕吐的情况。经鉴定,是购买的家具甲醛超标。3月11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法院认为销售者未尽到进货查验、监督管控义务,就对消费者做出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承诺,构成欺诈,须对消费者三倍赔偿。

入住新居孩子呕吐

王某夫妇喜迁新居,花费3万元从沈阳某橱柜公司购买了电视背景墙柜、鱼缸柜、橱柜、冰箱上柜、主卧阳台柜等全套定制家具。王某说,因为家中有孩子,当时和商家谈判多次,一再要求商家用EO级板材。商家也一再保证所用板材全部合格。可是安装时就发现有很大的味道,商家告知正常。经过半年放味儿、通风,还是有味道。入住之后更是发生了孩子连续两天呕吐的情况,导致房屋无法再住。

无奈之下,王某找第三方检测,发现从该商家手中购买的家具甲醛都超标,其中橱柜甲醛竟然超标5倍,电视柜甲醛、苯超标2倍。王某要求商家处理,商家一再表态所用板材是完全合格的,并不认可王某自行检测的结果。王某无奈将商家告到法院,要求商家退回家具,拆除费用由商家承担,并承担鉴定费和9万元赔偿款。

鉴定家具甲醛超标

沈阳某橱柜公司辩称,他们是从厂家进的货,厂家已对所用板材进行过检测,产品是合格的,王某定制的家具出现甲醛超标的情况不能排除由屋内其他家具引发。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经沈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电视组合柜、鱼缸柜、橱柜、冰箱上柜、主卧阳台柜、榻榻米的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电视组合柜、鱼缸柜、冰箱上柜、主卧阳台柜的吸水厚度膨胀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法院另查明,涉案家具所用板材系商家从厂家进货,后将板材发送给不同的加工厂进行切割、封边、烤漆,再由商家送至王某家中进行拼装,商家提供的检验报告系针对原始板材,且与其销售至王某家中的板材并非是同一批次。

消费者获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根据沈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被告向原告出售的家具甲醛释放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系质量有问题产品,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进行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现被告出售给原告的产品价格为3万元,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9万元的诉讼请求具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同时,原告于庭审中表示主张赔偿后要求被告将家具拆除,被告应将家具拆除并承担拆除的费用,被告还须承担1万元鉴定费。

法官说法

销售者有进货查验义务

市法院民一庭刘晓丹认为,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产品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对于产品生产者而言,适用无过错责任,即受害人无需证明生产者主观上存在过错,只需要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产品销售者,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在家装经营活动中,家具质量是否达标与百姓身体健康紧密相连,销售者更应对所销售产品质量予以严格把关,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监督管控、不得伪造、不得掺杂使假、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义务。

本案中,销售者对所进板材有进一步委托加工行为,加工过程中的烤漆、封边使用涂料及胶,有可能产生甲醛,故保证加工后的板材甲醛含量依旧达标,属于销售者的进货查验义务范围。销售者并未对后续的委托加工行为进行监督、管控,没有履行相应的查验义务,其明知己方无法保证涉案家具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做出虚假许诺,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致使消费者在购买橱柜后无法使用,销售者主观上存在过错,且构成欺诈,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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